限制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又称为减轻刑事责任或者部分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根据刑法第18条第3款的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限制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是由于精神障碍而使得辨认能力或者控制能力有所减弱,但没有完全丧失。例如,有些精神病人智力发育不成熟,存在智力障碍。智力障碍又可以分为轻度智力障碍、中度智力障碍和重度智力障碍,其中,轻度智力障碍并没有使人完全丧失辨认能力或者控制能力,而只是使辨认能力或者控制能力由于智力障碍而有所减弱。在这种情况下实施危害行为,行为人仍然要负刑事责任,但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